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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货车整治行动掀起热潮,共建文明交通环境!

发表时间: 2018-05-21 17:27

辽源货车整治行动掀起热潮,共建文明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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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按照全省开展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支队从即日起至6月20日,在全市开展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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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实现货车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通行秩序明显改善,驾驶人守法意识明显提高,遏制货车引发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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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

(一)重点车辆。渣土工程运输车、沙石料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中型载货汽车及挂车。

(二)重点道路。我市辖区货运流量集中的国省县级公路、城市外环路、城乡结合部、主要旅游线路、学校周边道路以及总队、支队确定的事故多发点段等重点路‏段。

(三)重点违法行为。超载、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准驾车型不符、安全设施不全、逾期未年检、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悬挂号牌、假牌套牌以及强超强会、夜间闯红灯等其它野蛮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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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治理

1、排查“两地”隐患。各大队要积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深入本辖区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地和目的地进行摸排检查,与供货方、使用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明确告知源头地不得为车辆超载装运,使用方不得与超载车主签订合同,货运车辆发生死亡事故的倒查“两地”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排查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大队对本辖区货车及驾驶人数据进行集中筛查,督促企业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和保证驾驶员休息,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和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的驾驶人,集中开展告知提示督促办理业务,清理源头隐患。坚决杜绝超载车辆、带病车、安全设施不全车辆上路行驶。

3、严格注册注销登记和严格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支队车管所及两县车管所,严格依法办理注册、注销检验业务。要加大对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凡是发现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货车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要严格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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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路面查控

1、强化联合执法。两县及公路大队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治超工作。按照省总队要求,东丰大队要依托得胜收费站全面启动治超站,东辽大队根据治超启动临时治超点,公路大队、交通秩序大队采取梯次布警、无缝对接的原则,将警力最大限度的投入的路面一线,切实加强夜间18时至22时外环公路、
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支队、各大队不定期进行统一行动。

2、强化科技应用。要充分发挥缉查布控系统作用,对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的货车,对预警信息要集中警力拦截查处,提升管控能力和查处效率。

3、坚持从严处罚。要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对货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对货车非法改装、拼装的一律追查汽车改装厂,涉嫌犯罪线索的移交相关部门,对货车超限超载的一律追查货源地,对违法说情包庇的一律交由纪检部门进行调查。

⁧(1)对超载车辆要严格按照治超规定处置,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记分。

(2)对非法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属于非法改装车辆的,要暂扣车辆,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五百元罚款。

(4)对于车辆识别代号与行驶证不一致的,视情分别按照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处理,要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其中,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并处15日以下拘留。

(5)对危化品运输超载的,使用不符合标准车辆运输危化品的,运输危化品车辆未经批准进入限行区域的,未取得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车辆未悬挂危险化学品标志或者悬挂喷涂的标志不符合标准的,不配备押运人员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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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宣传曝光

1、开辟宣传专版专栏。支队、大队宣传部门要主动协调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向社会大力宣传整治的目的和措施,发布权威动态信息和典型案例。每天通过交通文艺台“警官在线”栏目,向广大市民宣传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答疑互动。

2、组织媒体随警作战。宣传部门要积极主动邀请媒体记者深入路面一线采访报道,展示大货车各种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要继续加大执法“大直播”频次,直播期间要组织媒体记者跟随报道。

3、加大曝光警示力度。在相关媒体设立“媒体曝光台”栏目,对我市查处的大货车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坚决予以曝光;对于典型违法案例,必须开展深度调查报道,剖析深层次、根源性原因,推动加强源头管理。整治期间。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时效性快、互动性强的优势,设置“集中整治大货车交通违法”话题,及时发布行动权威信息。要明确举报渠道,鼓励和发动网友采取随手拍等形式实时举报违法行为。

4、加强重点驾驶人提示告知和“面对面”教育。支队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手机短信等宣传载体,针对重点驾驶人推送集中整治行动情况、安全行车常识、恶劣天气预警、典型案例等交通安全提示信息。要定期组织民警深入企业、厂矿、建筑工地、料场、物流配货场地开展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对重点驾驶人严格落实“面对面”教育,以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为内容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