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5-23 12:41
记者从海口市公交警支队获悉
5月25日起
海口恢复执行货车限行管理措施
将通过执勤交警现场处罚和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管理,对于货车在限行时段内违反禁令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进行处罚。
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
24小时禁行路段
滨江路、海秀快速路、长天路、国兴大道全路段。
限行对象和时间
新能源货车除海秀快速路全路段 24 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 间和路段不受通行限制。
中型(不含)以下货车则是每日 6:00 至 9:00,16:30 至 19:30 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在 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中型(含)以上货车每日 6:00 至 21:00 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此外,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间、区域和路段上通行的货车,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该措施限制。
对于货车在限行时段内违反禁令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的规定,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记3分。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广大货车驾驶人,请严格遵守《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的要求,在限行时段内勿驾驶货运车辆进入限行区域。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 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姚皓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林馨
编辑:陈丹丹
值班主任:史晓晖